9月15日
海南省保障局发布
《关于调整我省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》
通知具体如下:
根据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海南省救助办法〉的通知》(琼府办〔2021〕58号)有关规定,以及已公布的2022年海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57元,现就调整我省救助起付线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•低收入救助对象的救助起付线,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%确定为3095.7元。
•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的救助起付线,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%确定为7739.25元。
相关救助支付标准作相应调整。《通知》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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